第599章 番外十 瓜田里 大结局-《天下第二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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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

    我叫阿江,是家中的长子。

    上头有两个姐姐,下头有两个弟弟。

    所以身处最中间的我,从一出生,就挑着全家最重的担子。

    比如姐姐们想打扮弟弟了,我必须时刻冲在前面。任她们梳小辫拿花戴,彩衣娱亲,逗姐姐们开心,省得累到底下两个弟弟。

    要是弟弟们想要学骑马学爬树了,我也得冲到前面,身先士卒。省得摔到底下的弟弟们,让家里人担心。

    父皇说,当老大就是要吃苦在前,享受在后。

    没事!

    我阿江,撑得住。

    就好比我的小名。

    阿江,

    父皇说,这是为了纪念母后和他的第一个小家,就安在江州。

    还有当年他和母后的初遇,也是从滔滔江水里,救起的母后。

    所以我这样的长子,承担更多也是天经地义啊!

    只是,在我们家,想当老大的,不止我一个。

    首当其冲,就是大姐。

    好吧,按年纪,大姐确实最大。

    可她毕竟是个女孩儿家吧?总得男女有别吧?

    我不是说,女孩儿家就一定要去学针线女红。

    虽然大姐跟母后一样,不不,她还不如母后。母后是会做,但忙得没工夫做。大姐就纯属懒得去做,也压根不想学着做了。

    但大姐不能因此,打小就在她应该学针线的时候,哄着我来做啊?

    然后,年幼无知的我,就真的学会了打络子,缝衣裳,做荷包,绣花……

    是的,你没看错。

    我,阿江,一个立志要顶门立户的长子,真汉子,学会了绣花,还绣得很不错!

    真不是吹。

    秋祖奶奶过寿的时候,我替大姐给她做的一双猫蝶寿鞋,那鞋上的小猫小蝴蝶绣得活灵活现,用旁人的话来说,“都快飞起来了!”

    葛奶奶看了眼馋,非要我,不,是大姐也给绣一双。

    好在身为长子的我,做事周全,早就提前给葛奶奶也做了一双备着呢!

    只不过大姐回头,还想叫我做一双给郑家的知新哥哥,这就有点过分了啊。

    倒不是郑家知新哥哥不好,事实上,相比大姐,我更愿意跟阿新哥哥玩。

    都是男子汉,肯定更有共同语言啊!

    再说知新哥哥打小没了娘,他娘江婶婶是为了保护我们家人牺牲的。他爹郑叔叔是个重情意的人,一直没有再娶。对他好一些,也是天经地义。

    但做鞋这个事吧,得从头说起。

    因为没了娘,知新哥哥小时候,在我们芜城那个家住过。大姐天天带着,起初比我们这几个还没出生的弟妹,自然更亲。

    后来母后入宫,他和郑叔叔留在了芜城。

    那时大姐也小,还跟家里闹过,想把他接来。母后讲了很久,才算说通了道理。

    后来几年,西北有些不太平,郑叔叔给调去北方镇守,不便带着家小。母后才把知新哥哥接进宫来,跟我们一块儿读书骑射。

    所以我见到知新哥哥时,他已经是高高大大的少年了。什么都会,什么都懂。

    自己的衣食住行,打理得妥妥当当。听说连郑叔叔的衣食住行,他都能管得着了。

    还有野外搭灶生火,爬树下河,捕鸟打兔子,几乎没有他不会的。

    跟着他,我长了好多本事!

    那时大姐总说,她见过知新哥哥一点点大的模样,还抱过他的。

    对这话,我小时一直很怀疑。

    大姐就算年纪大些,却还没有知新哥哥肩膀高呢,怎么可能抱得动他?

    而且大姐吧,那时还老想跟着我们出门。有回在山脚下的菜地里,不小心遇到条小蛇,大姐都快吓死了!

    哭得那叫一个梨花带雨。

    可我早跟知新哥哥学过,那是菜花蛇,没毒!

    可抓起来都送到她面前了,大姐还不肯信,白着脸一副快晕过去的模样。

    真是没办法。

    后来,她就千方百计不让我们出门,还总想叫知新哥哥去读书习武。要不就跟她一起,学着做生意赚钱。

    我很不高兴。

    赚钱当然是好事。

    大姐也确实学了娘的聪明伶俐,很会打理生意,可世上又不是只有商人一种行当。我们男子汉大丈夫志在四方,忙着呢,没空!

    再说我们每回出门,都是功课做完才去的。父皇先生们都没反对,大姐干嘛管这么多?

    后来有一回,就为了此事,我跟大姐吵起来,然后是阿新哥哥跟大姐吵。

    二人吵得很凶,大姐都哭了。

    说什么,“也是为了你好!”

    可阿新哥哥说,“公主厚爱,小人承受不起!”

    大姐更生气了,怪他“狗咬吕洞宾!”

    然后,被骂作是狗的阿新哥哥,气得扭头走了。

    大姐,哭得更凶了。

    我觉得大姐哭得好可怜,但我也不觉得阿新哥哥有错。

    他们到底为什么吵架,我那时太小,还闹不明白呢。

    只记得这事后来惊动了母后,她跟大姐独自谈了很久。

    然后大姐,就不怎么管我们了。

    但没多久,阿新哥哥就走了。

    郑叔叔受伤了。

    伤得还挺重,阿新哥哥得去照顾。再然后,他就提前入伍了。

    在遥远的西北,当了一个小兵。

    因为郑叔叔还没有退役啊,他就只能从小兵做起了。

    不过阿新哥哥倒挺高兴的,他的梦想一直跟郑叔叔一样,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。替大燕守卫疆土,保护百姓平安。

    再不让有人跟他母亲那样,惨死在强盗手中。

    我知道大姐向我讨鞋子,是想送给阿新哥哥,找个机会和解。

    可如果真想表达一番心意,你就是做得再烂,阿新哥哥也不会嫌弃。否则你就是送得再好,又有什么意义?

    大姐听了不大高兴,鼓着脸走了。

    很快,又拿着针线回来,象吵架一样,向我请教怎么做鞋了。

    最后做了一双……

    哎,

    我都没法形容了。

    只得偷偷拿笔在鞋底写上左右两个字,省得人家傻傻分不清。

    还得拼命安慰大姐,“第一次,真的已经很好了。”

    她才有勇气送出去。

    鬼哟!

    就是家里的小玄子小金子,用狗嘴啃出的鞋子,也没有这样难看过!

    看着大姐送走鞋子的那天,我不知道为什么,心情突然有点低落。

    一个女孩给男孩送鞋子——

    我这大姐,恐怕留不住了吧?

    不过想想如果是阿新哥哥,似乎又没有那么难受了。

    可心口,还是堵得慌。

    我一个人爬到高高的台阶上,不知生什么闷气。然后发现,父皇居然也黑着脸坐在那里,活似跟人有仇似的。

    然后,然后我们父子俩就打了一架。

    不对,是比试。

    也不对,是父皇考较了我的武艺。

    打完父皇也没说什么,只是拎着我一起去泡了个澡,然后望着满天的星星,突然莫名其妙说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有时候,真希望你们永远都长不大。”

    不知道为什么,我突然鼻子一酸,很没出息的抱着父皇说,“那儿臣就不长大了,永远陪着父皇母后!”

    父皇噗哧笑了。

    回手给了我一拳,“滚!臭小子都多大了,还撒娇。”

    我越发厚着脸皮,趴在父皇背上,“儿臣再大,也永远是父皇的孩子!”

    父皇哦了一声。

    突然把我从背上撕下来,扔进水池子里。

    噗通!

    砸了老大一个水花。

    啊呸呸呸,母后救命!

    父皇哈哈大笑着,跑了。

    你瞧,

    当长子多艰难?

    灌了我一肚子洗澡水!

    就算是皇上用过的温泉水,那也是刚搓过泥的!

    这样的苦处,我这长子,能跟谁说去?

    二

    我叫阿湖,是家中的次子。

    上头有两个姐姐,一个哥哥,下头有个弟弟。

    只是那个哥哥,出生时不过比我早那么一丢丢。

    听奶娘说,当时如果不是他抓得我太紧,非得拿针扎他一下才松手。搞不好我会先出来,那我就是大哥了。

    所以在我心里,一直不怎么认可这个兄长,只能算勉强凑合吧。

    父皇说,给我起名叫阿湖,是因为皇祖父给他的封地,是湖州。

    有着这么深刻纪念意义的名字给了我,父皇对我暗中寄予的厚望,我懂。但我不象那个咋咋唬唬的大哥,我从来不说。

    身为次子,就要有次子的生存智慧。

    好比在我们家,父皇看起来是一家之主。但事实上最有话语权的,不是母后么?

    大姐远比二姐性格张扬,也高调得多。但二姐就不得宠爱,悄无声息么?

    那你就太小看我家二姐了。

    事实上,我觉得二姐是个很有智慧的人。

    她从不开口,只管用那张酷似母后的脸,就那么娇娇弱弱的看过来,父皇和皇祖母总会心疼她早产体弱,各种疼惜。

    于是二姐活得很轻松,很滋润。

    她不象大姐那般,恨不得操着十八家亲戚朋友的心,打理代州那么大的封地。

    也不象我们兄弟这般,苦逼的学着各种功课。

    她自由自在,用她遗传自母后的天赋音律,轻轻松松就能弹出最美妙动听的琴曲。

    剩下的时间,就用来绣绣花,做做点心小菜,读读喜欢的诗书,哄哄家里长辈。

    然后二姐最爱的,还是跟着秋祖奶奶,养那一屋子毛茸茸。

    家里猫啊狗啊,熊猫鸟啊,也都亲她。

    时常不是揪着这个洗澡,就是揪着那个喂食。

    尤其来了皇宫,二姐的宫殿里,全是大大小小的毛球。

    弄得那御兽坊,听说是在皇祖父那时,就得了大姐关照,要好好对待里面的珍禽异兽。可如今却是二姐跟里头的动物最亲。

    每回她一去,孔雀开屏,大象摇鼻,连大姐都醋得不行。

    可怎么办?

    大姐又放心不下她那些大事小情,二姐去得多,动物们可不就愿意跟她好么?

    再说家中长辈,也数二姐在他们身边尽孝的时间最多。

    于是长辈们疼她疼到什么地步?

    他们的棺材本儿,基本全在二姐手上攒着呢。

    有一回,就连母后都无不羡慕的说,“我们家琴姐儿,是最会过日子的。”

    二姐说,“那是一家子疼我,女儿才有这样享福的命。”

    瞧这嘴甜的,谁不喜欢?

    但真要以为我二姐就会装娇弱,哄老人,那就看走眼了。

    那年葛大娘老迈,临终前想回归故乡。

    秋祖奶奶不顾年事已高,非要亲自送她,也是想顺便最后看一眼家乡。

    刚好朝中有事,我们皆走不开,二姐便陪着二老回去了。

    路上有一日错过了村塞,宿在山间小庙里。不想有那不长眼的山贼,瞧二姐一行低调,又以妇孺居多,竟是三更半夜,前来打劫。

    据说那晚二姐提着剑,威风凛凛就冲了出去,径直砍翻了两个领头的贼人。

    没错。

    就是二姐,她亲手砍人了!

    还对那些吓坏的山贼,酷酷的说,“也不打听打听,姑奶奶可是生在乱贼攻城的时候!就你们这群三脚猫,还不够姑奶奶塞牙缝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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