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赤秀可不管那些,他的心中早已充斥着仇恨,别说付疏是大璟的公主,就算是大璟来的一草一木,他都看不过眼。 因此当初巴林只有非常少的几户人家没学习盆栽方法,其中就有他一个。 穆桢知道这种事旁人是劝不来的,因此也没有再多言,策马离开,去猎兔子了。 兔子是繁殖得非常快的物种,在草原上也很常见,他只行出几百米就瞧见了两只灰色的幼兔,心想要是作为宠物的话,年幼的兔子显然比成年的更为可爱,便拉弓朝兔子的腿上射去。 作为整个草原都公认的勇猛无比的“狼王”,穆桢的箭法自然十分高明,松开手后,箭矢飞速射出,直直扎进兔子的后腿,且没有伤及骨头。 另一只灰兔子见同伴受伤,吓得连忙逃跑,三两下便跳没了踪影。 阿卜下马把兔子拎起来,看是只公的,这才想起付疏要一公一母的话,便道:“还差母的。” 穆桢眉头一挑:“母的?王妃原话是什么?” “两只兔子,一公一母,活的。”阿卜回答道。 “怎么不早说?”穆桢抿了抿唇,看着他手中的小兔子道:“这只只怕是没用了。” 阿卜自知传达的不到位,垂头恭谨道:“是属下的疏忽,但属下不明白,为什么这只没有用?” 穆桢眼中露出了一丝笑意,一本正经地分析道:“如果我没猜错的话,王妃要一公一母两只兔子,指的应该是成兔,目的也不是为了当宠物养着玩,而是想让它们结合产崽。至于为什么要小兔子,就要问王妃自己了。” 阿卜似懂非懂地点点头,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王能根据短短一句话就推测出这么多,但他清楚自家王的聪明多智,觉得王的推断一定不会错。 于是乎两人把幼兔扔进马背上的篓子里,又上马去前面找成兔。 等两人回到部落,天色已经暗了,家家户户都燃起篝火准备做晚饭。 穆桢没有露面,而是让阿卜把三只兔子带给付疏,隐去功与名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