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百零四章 巧了嘛不是!-《劫灭之眼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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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看着星辰将刀递来,秦岚也不客气,直接伸手接了过来。

    这把刀比起夜魔刀要长不少,至少是夜魔刀的两倍,刀身倒是细长一些,颇像苗刀,也就是人们常说的“戚家刀”。

    此刀可单手握,    也可双手握,有些分量,而且足够华丽,颇为符合秦岚的气质。

    至于材质,应该是用秦岚带回的那把名为“白金刀”的断刀回炉重新锻造而成,可如果没有新加一些材料,    怕是坚硬程度还是难以和夜魔刀相比拟。

    “噌”的一声,    秦岚将这把刀拔了出来,刀身银白,    锋利之际,轻轻一刀挥出,竟自带劲风,显然不是凡品。

    “好刀!这刀可有名字?”

    “还没来得及取名!是用那把断了的白金刀回炉重新锻造而成,大师说了,此刀可与主人共鸣,未来绝对能上神兵榜。”

    “能共鸣?”

    秦岚眼睛一亮。

    能共鸣的刀那还了得?夜魔刀就能共鸣,所以如此强悍。

    这把长刀也能共鸣,那莫非也有某种特性?

    “秦哥,你的刀,还是你自己取名吧!”

    秦岚盯着手中的长刀仔细端详了一会儿,当即脱口而出道:“银魂,这把刀就叫银魂。”

    夜魔刀漆黑如夜,银魂刀白亮如银,黑白配,刚刚好。

    得到了第二把刀,    秦岚的心情很好。

    但可以就要启程,他也没有时间再仔细研究银魂刀了,好在路上时间多得很,足够他慢慢研究了。

    “时辰不早了,咱们这就出发。”

    因为此行人数过多,一辆马车是肯定坐不下了。

    好在方寸有先见之明,提前多准备了一辆马车。

    众人上了马车之后,这才告别了方寸等人,直向着诞州市的城外赶去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转眼间,已经是三日之后了。

    黄昏时分,两辆马车驶入了万族国的边境城市,屏风城。

    屏风城建在高处,如屏风一般,阻隔在暴风国和万族国的中间。

    过了屏风城前行几十里,便是暴风国境内。

    要前往海星城,走暴风国是捷径,不然就得向雄鹰国绕行,还得穿过一片沙漠,不知要多走多少冤枉路。

    “少主,前方就是屏风城了。咱们今晚就在城中过夜,    等明日再出关进入暴风国境内。”

    “好,    那就这么安排。”

    “那属下先行入城打理,回头在东城门门口等您和诸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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