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百零四章 巧了嘛不是!-《劫灭之眼》
第(1/3)页
看着星辰将刀递来,秦岚也不客气,直接伸手接了过来。
这把刀比起夜魔刀要长不少,至少是夜魔刀的两倍,刀身倒是细长一些,颇像苗刀,也就是人们常说的“戚家刀”。
此刀可单手握, 也可双手握,有些分量,而且足够华丽,颇为符合秦岚的气质。
至于材质,应该是用秦岚带回的那把名为“白金刀”的断刀回炉重新锻造而成,可如果没有新加一些材料, 怕是坚硬程度还是难以和夜魔刀相比拟。
“噌”的一声, 秦岚将这把刀拔了出来,刀身银白, 锋利之际,轻轻一刀挥出,竟自带劲风,显然不是凡品。
“好刀!这刀可有名字?”
“还没来得及取名!是用那把断了的白金刀回炉重新锻造而成,大师说了,此刀可与主人共鸣,未来绝对能上神兵榜。”
“能共鸣?”
秦岚眼睛一亮。
能共鸣的刀那还了得?夜魔刀就能共鸣,所以如此强悍。
这把长刀也能共鸣,那莫非也有某种特性?
“秦哥,你的刀,还是你自己取名吧!”
秦岚盯着手中的长刀仔细端详了一会儿,当即脱口而出道:“银魂,这把刀就叫银魂。”
夜魔刀漆黑如夜,银魂刀白亮如银,黑白配,刚刚好。
得到了第二把刀, 秦岚的心情很好。
但可以就要启程,他也没有时间再仔细研究银魂刀了,好在路上时间多得很,足够他慢慢研究了。
“时辰不早了,咱们这就出发。”
因为此行人数过多,一辆马车是肯定坐不下了。
好在方寸有先见之明,提前多准备了一辆马车。
众人上了马车之后,这才告别了方寸等人,直向着诞州市的城外赶去。
……
转眼间,已经是三日之后了。
黄昏时分,两辆马车驶入了万族国的边境城市,屏风城。
屏风城建在高处,如屏风一般,阻隔在暴风国和万族国的中间。
过了屏风城前行几十里,便是暴风国境内。
要前往海星城,走暴风国是捷径,不然就得向雄鹰国绕行,还得穿过一片沙漠,不知要多走多少冤枉路。
“少主,前方就是屏风城了。咱们今晚就在城中过夜, 等明日再出关进入暴风国境内。”
“好, 那就这么安排。”
“那属下先行入城打理,回头在东城门门口等您和诸位。”
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