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四章 鬼市相遇!-《劫灭之眼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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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百草谷在万族国,药王殿在落云国,柳叶刀组织最远,在黑海国。你的朋友要是被他们带走了,你可有得找了。不过这些组织时常都会派人到世界各地去,说不定在这鬼市里就能碰到他们的人呢!”

    “是吗?那到了鬼市,你帮我问问。”

    秦岚很想念白黎,主要是想知道白黎到底在哪儿,现在怎么样了,到底是被什么人带走的,即使眼下见不到,等以后有机会了,他还是想去寻寻的,毕竟白黎对他而言,不仅仅是朝思夜想,更是梦想。

    “成!等到了鬼市,我打听打听!不过现在嘛!咱继续练?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秦岚不得不承认一件事,星辰虽然才20岁,但他真是一位好老师。

    这个好,没有引号。

    每个人都有惰性,说要变强的人很多,说要减肥的人也很多,都最后的结果往往是,管不住嘴,迈不开腿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就应该有一个能够带动你,并且以身作则的人在旁边,他不用拿鞭子抽你,也不用拿刀威胁你,只要跟你一起跑,一起锻炼,你就会拥有无限的动力。

    一口气跑三个小时,这简直爽爆了,再背着一个人跑,那滋味儿更好,谁试谁知道。

    阿雅充当了秦岚的负重,这一通狂奔,秦岚明显感觉自己的体力有了突飞猛进的提高。

    照此下去,只要坚持锻炼个两三个月,他觉得自己就可以进行第二次的换血。

    若是一切顺利,换血成功,他的实力势必会更上一层楼,再坚持锻炼个几个月,说不定即使不用面具,不动用双眼的能力,就可以干掉一个正儿八经的二星斗士。

    不过这一切的前提,都在于他能否扛过这次的生命危急,虽然他还不知道究竟是谁要害他性命,可生命倒计时终究不会错的。

    但话说回来,那又怎样呢?

    他连危机的根源是什么都不知道,连要杀自己的人是谁都不知道,实在没必要让自己担惊受怕,兵来将挡水来土掩,他能做的,就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。

    “前面就是大石村,也就是这一带的鬼市。现在天色还早,鬼市还未开张。咱们可以先去村子里弄些吃的,顺便买点儿酒。”

    星辰的酒葫芦早就空了,对于一个嗜酒如命的人来说,一天不喝酒,这浑身都不自在。

    所以去弄些吃的不重要,重要的是得买酒。

    秦岚和阿雅自然没有意见,野外的生活,普通人还真的受不了。

    “那个……星辰,你有钱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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