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4章 早熟女孩-《他们说我是害虫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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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开万宝楼时,方寸身上又多了几桶高品级的妖兽精血。
但他身上的金票则只剩下一万多两,符玉钱也只剩下五百多块,冰玉钱与雪玉钱就不说了,相较符玉钱而言,都是小数目。
从清风城城主府里得来的一百三十几万两黄金的金票没了,从城主府地底洞府中得来的那些符玉钱,冰玉钱,也没多少了。
但是几桶高品级的妖兽精血,却让他有些欣喜。
这些妖兽精血,最低的,都是相当于金身境的妖兽之血。最高级的那桶看起来只有三升不到,但却是凝丹级大妖的精血。
精血是从普通血液之中提炼出来的精华血液,价值更高。许多修习符箓的修士,炼器的修士,都能用到这些妖兽精血。
也因此,方寸要这些东西,并不会引起他人的怀疑。
谁也不会认为,他拿这些精血回去,直接就用来修炼了。
为此,他还特地买了个青绿色酒葫芦,这酒葫芦其实也是个方寸之物,可装下五百升左右的酒液,花了他近千符玉钱。
为此,他将身上一柄灵剑给卖掉了。
这柄灵剑是从那片火桑叶之中得到的,同时还有一杆灵枪,以及其他六柄法兵,那柄手斧就是其中之一。
一柄灵剑换个酒葫芦,在方寸看来还算可以。
但在其他人看来,其实就有点败家行为了。
毕竟这只是一个酒葫芦,方寸之物而已,并非养剑葫。
当然,养剑葫的价值,自然也不是一柄灵剑可以弄到的。
养剑葫可以自行吸纳灵气,像个聚灵阵一样,给养在葫的灵兵提供源源不断的灵气供应,而不需要灵剑宿主给灵剑提供养料。
对于剑修而言,养剑葫就是最好的宝贝。
但对方寸,以及陈采儿来说,养剑葫给他们其实也没啥用。
方寸身上的灵兵是有几件,但都不需要用养剑葫温养,陈采儿身上本身就有一件仙兵,更加不需要用养剑葫。
而且那东西死贵,除非他将那张鳄王皮,又或是那几根赤焰鳄王的肋骨拿出来卖掉。
不过鳄王皮和鳄王助骨,方寸都不准备卖,等以后自己真正学会炼器了,鳄王皮就是制作战甲的最佳材料了。
而鳄王肋骨,那也是给秦素茗升级所用准备的材料之一。
至于剩下的灵兵法兵,以及江湖游侠儿眼中的神兵利器,方寸都没有卖,准备留着以后有需要了,再出售。
否则以他这种大手大脚花钱的性子,再大的家也能败掉。
“升龙城,确实算是我的福地啊!本来还以为出售这些东西需要麻烦几趟,分好几次呢!现在好了,一下就全给解决了。”
方寸一边想着,一边在街上逛了起来,品尝着大禹帝国的街边特色美食,偶尔碰到乞儿,也会随手扔几个铜板过去。
至于那些成年人行乞,方寸是一点恻隐之心都没有,明明有手有脚的,却出来行乞,分明就是懒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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